张建平,男,1967年8月生, 汉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现任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主任,晋中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1990年-2000年,张建平先后在左权县检察院、榆次区检察院、晋中市检察院工作, 2000年辞去公职。2002年牵头创办了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同年被选为晋中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由于其10年公诉人检察官工作的阅历,给其律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与实践基础,再加之刚毅果敢的性格,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使其迅速在律师业务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很快在晋中律师界崭露头角,成为晋中市知名青年律师。
2003年9月,被山西省司法厅授予山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3年10月被共青团晋中市委、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总工会评为晋中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 2003年11月,被晋中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二等功一次2003年6月1日,被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特聘为民行检察联络员2006年2月,被晋中市司法局授予二00五年度先进工作者2007年9月,被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10月18日,被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聘请为执法监督员。2008年7月,被共青团晋中市委、晋中市妇儿委、晋中少工委授予“星星火炬事业”奖荣誉称号。
在业务领域方面的成就主要典型的有昔阳县水泥厂销售科长李怀柱贪污一案,经过张建平的成功辩护李怀柱被宣告无罪。榆次靳某某被指控强奸小姐案,靳某某被无罪释放。榆次东郝砖厂老板任保生被指控合同诈骗110万元,被不起诉,无罪释放。榆次某税务分局局长许某某受贿案,被判缓刑。阳煤集团副总杨某某受贿罪,被判缓刑案。在民商方面接受晋中亿隆钢结构公司委托成功的办理了其与江苏南通的工程款一案,接受中铁三局运输处的委托,在重庆成功的办理了2400万元的工程款一案。10年来,张建平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担任如晋中开发区政府、开发区土地分局、龙田村、志村、昔阳信用社、太谷信用、融信村镇银行等等顾问20余家,深受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