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永律师曾先后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能源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祥泰实业有限公司、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济南金帝贝尔鞋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孟凡永律师精通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根据需要为顾问单位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修订公司章程,完善股东出资协议,制定或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协助完善财务制度。
2、制定或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安全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
3、为企业代理商标、专利申请,代理驰名商标的认定。
4、为企业融资(私募债、上市、新三板等)提供法律服务。
5、为企业对内项目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6、为企业对外股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7、为企业的收购兼并提供法律服务。
8、为企业代理仲裁、诉讼案件。
9、为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0、专项法律培训。
孟凡永律师擅长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问题时首先能够做到纵观全局、高屋建瓴,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及问题之所在,对案件将来的走向有个准确预判;寻找解决办法时,善于从细节入手,循序渐进、顺藤摸瓜,竭力寻找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及时跟踪案件,根据新情况及时纠偏,确保案件能够朝着预想的方向发展,最终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孟凡永律师在长期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根据顾问单位的需求和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各项法律服务,并在服务中秉承勤勉尽责、及时有效、保守秘密、竞业禁止四项原则,最大限度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执业感言:律师工作,既是职业更是事业。律师既要求生存又要图发展,既要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又要始终不渝地谋求中国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