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即2011年“情人节”这一天,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标志着志昂所在这个最富有人情味的节日里正式成立。本所律师长期担任大型企业、政府部门、残联、妇联、侨联、工商联的法律顾问,且多拥有双学历,除法律专业知识外,有的律师同时还具有医师、会计师、讲师、工程师等从业经历。志昂人在全国最宜居城市“有福之州”——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的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大厦B座十层,用勤劳和智慧规划自己的未来。
志昂团队在诞生之前,就已经是一支有多年合作基础,相互彼此信任,专业层次较高,业务领域广泛,执业经验丰富,有共同理想目标的团队;志昂团队在诞生之后,更是摒弃“单兵作战”、“个人英雄”的做法和杜绝“螃蟹文化”的出现,进一步优化整合团队的结构和力量,既充分发挥团队专业人才的人力优势,广泛涉足高端、新型的法律业务领域,又同时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和法律援助工作。志昂团队不仅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而且注重吸纳新生力量。志昂团队在人才的选择上不但注重专业水平的高低,更注重品德素养的高低。志昂人相信凭借团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协作精神,在团队诞生之日起,就能赢在起跑线!实现人生的幸福指数!
志昂人本着“志存高远弘法治精神、昂扬奋进创优质服务” 的精神,以“将每一单业务,打造成宣传‘志昂’品牌的优质广告!”为理念,坚守“以人为本、精诚团结、志存高远、昂扬奋进 ”的所训,倡导“做健康业务、扬工作热情、严管理制度、保优质服务、树志昂品牌、过优雅生活”的战略方针,着力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着力推进社会法治文明进步,实现客户、社会与志昂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