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成立于1993年10月,是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本会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的地方组织,依法接受中评协、辽宁省财政厅和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截至2010年底,有团体会员199个,个人会员1600多人。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宗旨是:对全省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管理,指导、监督会员规范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于会员、服务于行业、服务于市场经济;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帮助会员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协调行业内外关系,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则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并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
参与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工作;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和会员登记管理;协助省财政厅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对申请材料中须由本会负责核实的内容提出意见,并协助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会员执业资格、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会员执业责任进行鉴定,实施自律性惩戒,规范执业秩序;组织开展资产评估理论、方法、政策的研究,负责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出版协会刊物,组织编写、出版和行业发展相关的书籍、资料,创办协会专业网站,对资产评估行业和评估专业进行宣传;协调行业内外关系,改善外部执业环境,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及有关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业务交流,代表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机关及中评协授权或委托的有关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本会办理的事项。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省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理事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秘书处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日常工作。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