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协会是由使用能源、生产及转换能源、生产节能产品和节能服务等企业单位,能源管理、科研、设计、教育、信息等事业单位及有志于节能工作的专家自愿组成全市性的节能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至2012年12月31日底,本会共有会员794个(包括单位和个人)。
上海市节能协会的前身是上海市节能情报网,于1985年3月21日成立。1992年4月9日上海市节能情报网正式更名为上海市节能协会。本会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会的宗旨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团结和动员组织广大会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为节能减排和提高全社会的能效水平,促进节能服务事业发展,提高会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与节能减排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开展各类节能减排宣传活动;
(二) 收集、交流国内外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和技术情报资料;传播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知识及各种节能技术信息;出版会刊《上海节能》杂志(公开发行)、编制节能宣传资料,办好《上海节能》网站;
(三) 开展对国内外能源状况的调研,提出有关节能减排工作政策建议;提供咨询、中介,并受有关方面委托开展能源消费统计、节能项目评估、节能产品评审、节能规划编制、能源课题研究及节能标准制定等项服务;
(四) 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五)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的新模式,促进节能服务事业发展;
(六) 组织节能专业培训,提高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者的管理和科技水平;
(七) 组织有关节能减排会展及节能技术和产品交流、推介活动;
(八) 组织或受政府委托开展对节能减排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等。
本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节能咨询、宣传培训、课题研究,出版杂志(杂志含广告),开办网站,并受委托制定标准、评审节能产品等。
协会现有分支(代表)机构:
三个地区联络处:嘉定联络处、杨浦联络处、崇明联络处;
六个行业工作委员会:汽车行业工作委员会、高桥石化行业工作委员会、化工行业工作委员会、纺织行业工作委员会、轻工业行业工作委员会、电气行业工作委员会;
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节能服务产业专业工作委员会、分布式供能专业委员会、制冷冷冻专业委员会、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