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线电协会,英文缩写:ARA,始建于2001年7月。由省内从事无线电设备、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参加的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安徽省民政厅监督管理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34家,名誉理事长3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25人,常务理事75人,理事38人,个人会员370人。协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曹晓武。协会秘书处:秘书长张大伟;副秘书长:谈华生(驻会);秘书李梅。
一、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全省无线电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协助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无线电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及管理政策的调研活动并提出制定建议。
(三)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无线电行业发展趋势。学习、研究、推广新技术,促进全省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普及和提高。
(四)开展学术交流,传递行业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人才、业务技术、法规等培训。
(五)开展无线电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和无线电科普知识咨询服务。
(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无线电行业资质认证。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鉴定、推优和资产评估等相关服务工作;
(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进行行业发展、技术信息的统计分析,掌握省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八)积极开展省内外无线电团体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全行业的利益;
(九)承担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