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英译名为Beijing Network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条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由北京地区的ISP、ICP、IDC,从事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以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 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自愿发起组成,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管理机关加强和规范信息网 络安全保护工作的管理,推进开展行业自律,实现维护首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实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保障信息的社会化 和产业化的顺利发展,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展览馆宾馆公寓楼2号楼5305房间。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北京地区互联网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监督;
(二)依法维护会员利益、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以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秩序;
(三)组织会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和国际交流,开拓视野、吸取经验,引导网络行业展开良好的竞争发展;
(四) 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监督,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调节会员之间的纠纷,对本行业的经营秩序进行自律监督管理;
(五)开展咨询服务,论证,评审以及为计算机犯罪证据的认证,鉴别提供技术支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六)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在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下,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的建设性意见,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
(七) 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考核、执业资格认证,提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八)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宣传贯彻、监督落实国家及职能部门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信息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水平;
(九) 协助政府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鉴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成果,推介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产品,维护本市信息网络安全运行;
(十) 创办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站及会刊,推广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安全知识,活跃信息交流;
(十一)积极开展有关本行业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