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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 公司介绍 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简称河北商会),是由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国有、民营、集体、个体、三资以及一切从事商流通服务业工作的批发零售企业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由省政府副省长付双健、省政府顾问、省工经联会长郭世昌、原省人大副主任洪毅、原省政协副主席郭洪岐、省政府副秘书长宋振华、省人大常委、省工经联常务副会长郝振宇、原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贸易厅厅长胡振国任高级顾问,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仲继安、省工经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鲁俊芳任名誉会长,原省贸易厅副厅长谭洪生任会长。现有团体、个人会员1210多个。 一、河北商会的基本情况 河北商会在省委、省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和省工经联(经团联)的领导下,在业务上接受河北省商务厅指导,是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是中国商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协会成立以来,与有关部门及各省、市商会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关系网络。其宗旨是,团结省内外商界的一切力量,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参加我省经济建设;立足于商品流通领域,开展相关的商品经济和社会服务活动,促进对外经济联系与技术合作交流;坚持为企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河北商会于二○○一年成立,现有会员290多个,间接会员900多个,涵盖了全省知名的商场(商厦)、超市、连锁店、五金、纺织、服装、装饰材料、家居、宾馆、饭店、糖酒、肉类、食品蔬菜、果品、茶苑、美容美发、木材、钢材、水泥、新旧汽车、各类批发市场、外贸进出口、商业房地产、拍卖、典当、石油、邮电、通讯、医药、煤炭、商办工业、旅游、商贸院校等,还吸收了部分地市商会和一些专业协会参加。凡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只要拥护本商会的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 河北商会有明确的章程,对其职责、业务、义务和权利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和《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章程》开展活动。商会坚持“自强、自立、自主、自律”和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深入广泛地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会员享有以下权力: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商会组织的一切活动权;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权;有权对商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应尽以下义务:认真执行商会的决议;维护商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商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向商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商会竭诚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 (一)向会员企业提供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等,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结构。商会有自己的会刊《河北商贸》,每月一期,免费发给会员单位,通过会刊、信息简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和省以及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对市场行情进行科学预测,帮助企业找准开拓市场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 (二)积极主办和承办各类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大型商品交易会。帮助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扩大产品的销售,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会员企业招商引资,发布项目信息,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等。 (三)辅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单位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评选和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内新技术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推广应用。 (四)组织本行业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管理标准等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如饮服业和商办工业中执行的ISO9000质量标准的认证及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和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多种择优评模活动;推荐国家和省级劳模、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个人。 (五)组织行业内的各种培训和竞赛等活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各类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称和职业技能进行评定和认证。 河北商会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会员单位的肯定和赞誉。今后,我会将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更加竭诚地为会员服务,为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作出更大的贡献。欢迎全省从事商品流通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加入省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