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律师协会于1981年6月经批准成立,属江西省司法厅主管,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和律师的自律性组织,秘书处内设办公室、业务部、会员部、四个刊物一个网站。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十二个专业委员会,依法对全省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按照《律师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律师对外交流;
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专门委员会
1、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
2、纪律(奖惩)工作委员会
3、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4、规范与发展工作委员会
5、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
6、财务工作委员会
7、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1、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4、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
5、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
6、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7、劳动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8、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9、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10、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11、电子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
12、公司法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13、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
14、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