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成立于 1982年1月,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体会员。本协会是河北省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河北省律师协会旨在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和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业务素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河北省律师协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届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河北省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河北律师协会章程》,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二)研究、制定全省律师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四)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指导、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运作;
(七)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八)组织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对会员实施奖励和惩戒;
(十)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调解会员执业纠纷,受理会员的申诉;
(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国际交流;
(十二)宣传律师工作,出版行业书刊;
(十三)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它保障;
(十四)指导市级律师协会开展工作;
(十五)协调与相关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执法和司法建议;
(十六)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