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专门部署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通过壮大新业态促消费惠民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国务院出台了哪些利好政策?有哪些具体安排?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如何?中国政府网新媒体为你梳理。
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有关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的建设。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
鼓励地方、企业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调动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和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
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对农民、合作社和政府人员等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拓宽电子商务渠道,提升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对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鼓励传统农村商贸企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发挥好邮政普遍服务的优势,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2、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